译文仅供参考,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德文版本。 德文原文
业主一般交易条款
版本:2026年十月17日
本一般交易条款(AGB)规范希望在德国出售或出租房产的私人业主对GREM平台的使用。提供方为GREM CAPITAL LIMITED,54 Kestrel Avenue, SE24 0EB London, Vereinigtes Königreich,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以下称“GREM”)。有关提供方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法律声明(Impressum)。
本一般交易条款中的人称表述适用于所有性别。
§ 1 适用范围
(1)本一般交易条款适用于GREM与业主之间就通过网站de.grem.capital、网页浏览器中的用户账户(以下称“GREM账户”)以及GREM的应用程序(合称“平台”)针对位于德国的房源使用GREM而订立的全部合同,既适用于免费使用,也适用于付费套餐(§ 11)和报告审核(§ 12)。
(2)本一般交易条款所称业主,是指作为消费者(《德国民法典》(BGB)§ 13)希望在德国出售或出租房产并为此使用平台的人。有权营销该房源的人亦属于业主,例如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人,或业主的受托代理人。购房及租房意向方以下称“意向方”。
(3)以房源所在地为准:对于位于德国的房源,无论GREM账户系为哪个国家开设,均适用本一般交易条款。
(4)本一般交易条款仅对消费者适用。经纪人及经纪企业适用经纪人一般交易条款(AGB)。
§ 2 GREM的角色
(1)GREM提供一项选择服务:平台向业主展示其房源周边经过审核的经纪人,由业主自行决定是否选择经纪人以及选择哪一位经纪人。GREM不为业主挑选经纪人,也不向其指派经纪人;选择的责任由业主承担。
(2)GREM不是经纪人。GREM既不是经纪合同的当事方,也不是有关该房源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当事方,不进行谈判,也不参与此类合同的订立。
(3)经纪合同由业主与经纪人直接相互订立。合同的内容、形式、期限、可能的独家约定以及佣金的金额和分摊,仅由合同双方约定;GREM对此既不审查,也不作规定。遵守有关经纪合同的法定要求(尤其是《德国民法典》§§ 652及以下各条和§§ 656a及以下各条)是合同双方的责任。
(4)业主既不向GREM支付基本费,也不支付佣金或成功报酬。只有当业主自行订购付费套餐(§ 11)或报告审核(§ 12)时,才会产生费用。
(5)GREM主要通过经纪人支付的费用为平台提供资金。就业主联系方式的传递,接受请求的经纪人向GREM支付一笔固定金额,其数额取决于房源的类型,对于出售房源,还取决于房源的类别(§ 5第4款)。GREM不分享经纪报酬。业主与经纪人之间的条件不因此受到影响。
(6)GREM不提供法律、税务或财务咨询,也不提供鉴定专家的服务。
§ 3 注册与GREM账户
(1)注册免费,前提是已成年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注册完成后,GREM与业主之间即成立一份无偿使用合同。
(2)业主在注册和使用时应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并保持信息的最新状态。
(3)注册时,业主须使用通过短信收到的验证码确认其手机号码。未经确认号码的,业主无法向经纪人发送请求。一个手机号码只能为一个业主账户进行确认。
(4)业主应对其登录凭据保密。GREM账户不得转让。
§ 4 免费服务
(1)以下服务尤其为免费:
- 注册及GREM账户;
- 创建房源(公寓、独栋住宅、土地、商业房产);
- 以欧元计的房源AI估价(§ 5);
- 周边经审核经纪人的列表及其评级,以及经纪人的选择(§ 6);
- 在GREM的目录开放后,在该目录中发布房源(第3款);
- 在所选经纪人接受请求后与其进行沟通。
(2)在德国,一个业主账户可同时发布的房源数量最多为平台上标明的数量(目前为三个)。业主可将更多房源创建为草稿;这些房源只有在有空位时才会发布。只有订购了经纪人一般交易条款(AGB)所规定资费方案的经纪人,才能同时发布更多房源。
(3)公开目录和地图只有在试点地区的房源数量达到足够规模后才会开放。在此之前,房源在目录中不公开显示。目录中不显示电话号码;意向方通过平台上的咨询取得联系。对于未委托经纪人的业主所刊登的房源广告,平台会提示:咨询将由业主所选的经纪人或业主本人接收。
(4)在对业主而言可合理期待的范围内,GREM可变更或停止免费功能,例如出于技术、法律或安全原因。对于重大限制,GREM将提前适时告知。
§ 5 AI估价
(1)AI估价是基于业主提供的信息、可比数据和统计模型,对房源价值作出的自动化估算。其结果可以单一数值或价值区间的形式给出。估价不涉及实地看房。
(2)AI估价不是鉴定专家的鉴定报告,也不是《德国建筑法典》(BauGB)§ 194意义上的市场价值(Verkehrswert)认定。AI估价不能替代鉴定专家的鉴定报告,且不用于向法院、行政机关、税务机关或信贷机构提交。如GREM另外提供简短的估值报告,同样适用上述规定;该报告会作相应标注。
(3)估价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状况。GREM不保证估算价值能够在市场上实现。
(4)房源类别同样依据AI估价确定,而房源类别决定经纪人就联系方式的传递向GREM支付的金额(§ 2第5款)。如无AI估价,则依据业主所标明的价格确定类别,并标注为“按业主报价确定的类别”。类别会向业主显示;业主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
§ 6 经纪人的选择
显示的经纪人及排序
(1)选择列表中只显示拥有德国账户、具有“§34c已审核”状态且资费方案有效的经纪人。
(2)列表按与房源的距离排序,距离最近的经纪人排在最前面;距离会予以显示。业主可逐步扩大搜索半径。如果仍未找到经纪人,GREM将告知业主,业主可选择在其周边有经审核的经纪人可供选择时接收通知。GREM目前不提供付费提升在该列表中排名的服务。
(3)经纪人卡片尤其显示姓名、照片、所属企业、业务区域、“§34c已审核”标识、评级R、其在周边的房源数量、评论、工作语言以及平均响应时间;评分少于三条的,以“新加入GREM”代替R。经纪人的电话、电子邮件、网站和聊天在请求被接受后方可使用;其法律声明(Impressum)位于其个人资料的单独页面。
(4)评级R尤其综合考虑业主和意向方的评分与反馈,以及经纪人的响应表现,例如超过响应期限的情况。只有其联系方式已通过平台传递给某一经纪人的业主和意向方,才能对该经纪人发表评论。评论必须基于亲身经历,且须客观。
(5)“§34c已审核”标识表示,GREM已对依《德国营业条例》(GewO)§ 34c取得的许可,以及就公司而言的商业登记簿摘录,进行了部分自动化的审核,并由GREM的一名员工予以批准。审核仅针对所提交的文件;该标识并不涉及对经纪人工作质量的任何评价。
请求与接受
(6)业主选择一位经纪人并向其发送请求。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未决请求。发送前,GREM会征求业主对数据传递的同意(§ 9)。
(7)经纪人可在四个工作小时内接受或拒绝请求。工作小时为周一至周五8时至20时、周六9时至14时(时区Europe/Berlin),不包括全国统一法定节假日以及在经纪人营业所在地所属联邦州全境适用的节假日;经纪人未注明联邦州的,仅计算全国统一法定节假日。经纪人拒绝或期限届满的,业主将收到通知,并可自行选择另一位经纪人;系统不会自动转交。业主未选择新的经纪人的,GREM将每隔48小时提醒其一次,共提醒两次;该请求将继续保存在GREM账户中。
(8)在接受请求之前,经纪人无法看到业主的联系方式。经纪人接受请求后,即获得业主的联系方式和房源信息,并可将该房源作为自己的房源广告接管。经纪人发布其版本后,业主的房源广告即被移除。
(9)业主可通过平台的一项功能,将已订购套餐中的材料交给所选经纪人;经纪人接受请求后,这些材料随房源一并转归经纪人。关于使用权,参见§ 10。
联系及最长14天的归属
(10)经纪人须在三天内通过GREM的电话功能或聊天与业主取得联系。计算期限时计入周一至周六,但不包括第7款意义上的节假日;接受请求之日为第一天,在18时以后接受的,期限自次日起算。经纪人未在该期限内通过GREM取得联系的,业主即恢复自由,可选择另一位经纪人。
(11)请求被接受后,自接受之日起最长14个日历日内,只要业主未终止合作,平台便不会将该业主传递给任何其他经纪人;第10款规定的三天包含在内。业主可随时在其请求的状态中选择“经纪人不合适”以终止合作;此后业主即刻恢复自由。业主的反馈将纳入对该经纪人的评级。合作以此种方式或依第10款终止的,经纪人所接管的房源版本将被暂停。业主不接听经纪人电话的,并不导致归属关系终止。
(12)14天期满后,业主可另外再选择一位经纪人;如有多位经纪人为同一房源工作,该房源将以一张显示所有经纪人的卡片呈现。第11款规定的归属仅涉及通过平台进行的传递;它不影响经纪合同,也不影响业主在平台之外作出的决定。
(13)通过GREM电话功能进行的通话不会被录音。系统保存通话和消息的时间及状态。
§ 7 意向方与直接合作
关于房源的咨询
(1)意向方通过平台上的咨询取得联系。在此过程中,意向方同意将其数据传递给业主或业主所选的经纪人。由另一位经纪人(包括来自境外的经纪人,以下称“合作经纪人”)介绍的意向方,还须通过链接另行确认其同意;在此之前,其数据不会被传递。
(2)如某一经纪人已接受业主的请求,则由该经纪人接收意向方关于该房源的咨询。如业主的请求仍在等待经纪人答复,意向方的咨询亦随之等待,并转给接受业主请求的经纪人。
直接合作
(3)业主已订购包含直接合作的套餐(§ 11第1款)的,可通过GREM的系统(电话功能和聊天)直接与意向方合作。与由合作经纪人介绍的意向方的合作通过该合作经纪人进行;一旦归属关系成立,该合作经纪人的姓名即会向业主显示。业主在此类直接合作的框架内获得意向方的联系方式。
(4)在直接合作中,业主自行并自负其责地进行洽谈、看房和谈判。GREM不参与其中,也不负有促成合同订立的义务。GREM仅在平台上明确标明的范围内(例如通过审核标识)对意向方的信息进行审核。有关购买土地或住宅所有权单元(Eigentumswohnung)的合同须经公证(《德国民法典》§ 311b)。
(5)使用平台不会使业主负有向经纪人或合作经纪人支付报酬的义务。此类义务只能通过与其另行达成的约定而产生。
(6)提示:买方可能来自境外。如果您不掌握其语言,我们建议您选择一位经纪人。经纪人的工作语言在其卡片上标明。
未委托经纪人且未订购套餐的业主
(7)业主既未向经纪人发送请求、也未订购套餐,而有意向方发出咨询的,GREM将告知业主其房源有意向方。业主可选择自行与该意向方合作(订购包含直接合作的套餐),或选择一位负责营销的经纪人。业主有24小时时间作出这一决定。
(8)业主未在该期限内作出决定或予以拒绝的,该意向方即被释放,业主将收到相关消息。业主可就每个房源选择一次恢复。此后,业主有48小时时间实际采取行动:或者向所选经纪人发送请求,或者支付套餐费用并上传至少五张房源照片。仅付款并不足够。未采取上述行动的,该意向方即最终获得释放。
(9)计算第7款和第8款规定的期限时,周日、全国统一法定节假日以及在房源所在联邦州全境适用的节假日不计算在内。意向方以及介绍该意向方的合作经纪人可以看到业主作出决定的截止时间(“业主决定截止:……”),并可随时撤回其咨询。
(10)任何人均无权要求意向方等待或要求交易达成。GREM不出售意向方的联系方式;套餐的价格是就套餐中所述的服务而应支付的。
§ 8 业主的义务、内容与审核管理
(1)业主只能刊登属于其本人所有或其有权营销、且其确实希望出售或出租的房源。业主提供的房源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且为最新。
(2)业主对有关能源证书的信息负责。平台要求在以下三项说明中选择一项:已有能源证书;尚无能源证书(此时房源广告中将显示“能源证书将于看房时出示”);无须出具能源证书的文物建筑(仅限文物保护已确认的情形)。出售方或出租方依《建筑能源法》(Gebäudeenergiegesetz)承担的义务,例如在看房时出示能源证书,仍由业主承担。
(3)尤其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或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内容、具有误导性的内容或具有歧视性的内容(例如在出租时违反《一般平等待遇法》),亦不得发布为第三方所做的广告和不受欢迎的群发消息。
(4)对于平台全部或部分借助AI生成或编辑的文字、翻译、图片和视频,业主应在使用前核实其准确性。经虚拟家具布置或以其他方式经AI修改的呈现,不得冒充为房源未经修改的影像;如该呈现可能使人对房源状况产生错误印象,业主应提示其经过修改。
(5)经纪人可通过平台对业主提出投诉,例如因为该业主并非所有权人或无权营销、房源并不存在,或该业主并不打算出售。如收到来自两家不同企业的经纪人的此类投诉,该业主的账户将被冻结,并由GREM查明事实。GREM将冻结及其理由告知业主,并给予其陈述意见的机会;投诉经证实不成立的,GREM将解除冻结。单一投诉不会导致冻结,但会被记录在案。
(6)GREM可对内容和账户是否符合本一般交易条款及法律进行审查,部分以自动化方式进行,也会借助AI;存疑情形由员工审查。如发现违规,GREM可冻结或删除内容、限制其可见性,或全部或部分冻结账户,并在此过程中选择最温和的适当措施。
(7)对于依第5款和第6款采取的措施,GREM将向业主告知并说明理由((EU)第2022/2065号条例第17条,即《数字服务法》)。业主可通过[email protected]提出异议;GREM将审查该异议并告知结果。诉诸法律途径的权利不受影响。任何人均可向[email protected]发送关于违法内容的通知,并应准确指明相关内容及说明理由。
§ 9 同意与数据保护
(1)业主并非在注册时,而是在每次发送请求时,作出同意传递其数据的意思表示。业主选择经纪人时,即同意将其数据及其房源传递给其所选的经纪人。上传照片时,业主作出§ 10第3款和第4款规定的声明。
(2)对于每一项同意,GREM均保存文本版本、日期、时间、语言和IP地址。业主可随时撤回同意,撤回对将来发生效力,例如在GREM账户中取消或撤回请求,或致函[email protected]。已传递给经纪人的数据由该经纪人自行负责处理;业主应向该经纪人主张其对经纪人享有的权利。
(3)GREM将业主请求的处理过程(例如经纪人的选择、接受、取得联系、通过平台进行的通话和消息的时间及状态)记录于事件日志中,并保存五年,以便能够向相关各方证明期限和流程。
(4)GREM通过GREM账户以及电子邮件、推送通知或短信,向业主告知与其房源和请求有关的事项。
(5)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详情,包括AI服务的使用和保存期限,请参见隐私政策。
§ 10 照片及其他内容:使用权
(1)对于业主上传的照片、全景图、平面图、文字及其他内容(以下称“内容”),其权利仍归业主或相应的权利人所有。
(2)在平台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内,业主就其内容授予GREM一项普通的、无偿的、不受地域限制的使用权:存储内容;在GREM账户、房源广告、目录及房源落地页中复制内容并向公众提供;对内容进行技术调整(例如格式和尺寸);为已订购的套餐对内容进行编辑(例如修图、虚拟家具布置或制作平面图、房源说明书、视频和3D漫游);以及将内容传递给业主所选的经纪人。使用权随内容、房源或账户的删除而终止;法定保存义务、依隐私政策进行的存储(例如在数据备份中)以及已交给经纪人的内容(第3款)不受影响。
(3)在向所选经纪人传递时,业主就其内容以及已订购套餐中的材料授予该经纪人一项普通使用权,用于营销该房源,包括在房地产门户网站上进行营销。期限及其他细节可由业主与经纪人在经纪合同中约定。如无此类约定,该使用权随经纪人对该房源营销的结束而终止。
(4)上传时,业主保证:
- 内容系其本人创作,或已从权利人(例如摄影师)处取得必要的权利,包括委托他人编辑内容的权利以及依第2款和第3款向GREM和所选经纪人授予使用权的权利;
- 图中人物无法被识别,或已同意发布;
- 内容不侵犯第三方的权利。
本保证并不构成无过错责任;对于违反行为,业主依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5)业主因其内容有过错地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应使GREM免于承担第三方因此向GREM主张的请求,包括按法定收费标准计算的合理法律辩护费用。业主对权利侵害无须负责的,不适用前述规定。GREM应立即通知业主,给予其陈述意见的机会,且未经与业主协商不得承认相关请求。GREM的共同过错应予以计入(《德国民法典》§ 254)。
(6)对于GREM在套餐框架内制作的材料(例如经编辑的照片、房源说明书、视频、3D漫游、落地页、文字和翻译),在其上存在权利的范围内,GREM授予业主一项普通的、不受时间限制的使用权,用于营销该房源。这包括将材料交给所选经纪人并向其授予第3款规定的使用权的权利。软件、模板及GREM标识的相关权利仍归GREM所有。
(7)套餐中的照片、视频和3D漫游不带有GREM的标志。PDF房源说明书的页脚中含有“由GREM制作”字样;位于GREM子域名上的房源落地页带有GREM的徽标。材料交给经纪人后,亦同。
§ 11 付费套餐
服务内容
(1)对于其希望出售的房源,业主可自愿订购付费套餐。§ 4规定的服务仍为免费。目前提供:
- 290欧元套餐:房源推广材料,即照片编辑与修图、虚拟家具布置、平面图、附翻译的促销性房源描述、PDF房源说明书、一段不超过30秒的竖版短视频以及房源落地页;此外还可通过GREM直接与意向方合作(§ 7第3款至第5款)。
- 490欧元高级套餐:290欧元套餐的全部服务,以及房源3D漫游、一段60至90秒的详细视频和一段由AI虚拟形象呈现的视频介绍。
- 升级至高级套餐:已订购290欧元套餐者,可支付200欧元差价升级至高级套餐。
(2)服务范围以订购时的套餐说明为准。套餐说明尤其列明对照片的要求、预计处理时间、免费修改以及落地页可供访问的时长。制作3D漫游时,GREM需要球形全景图,由业主按照指引使用GREM的应用程序拍摄,或以制作完成的360°全景图形式上传。材料全部或部分以自动化方式制作,也会借助AI。
(3)GREM应提供所述服务,但不保证销售成功,也不保证特定数量的意向方或咨询。房源在目录中的突出展示目前不属于套餐的组成部分。
(4)在业主未提供套餐所需内容(例如照片或全景图)期间,GREM无法制作相关材料;GREM将就此提示业主。
(5)适用法定瑕疵担保权利。依套餐说明提供的免费修改系额外提供,不限制法定权利。
价格与付款
(6)所有价格均为含19%增值税的最终价格。以订购时显示的价格为准。套餐为一次性付款;不形成订阅,也不会自动续期。
(7)付款通过支付服务提供商Stripe以支付卡、Apple Pay或Google Pay进行。价格于订购时到期应付。业主将收到一份单独列明增值税的PDF格式发票。
订购与合同订立
(8)订购流程如下:
- 业主为某一房源选择套餐,并查看列有服务内容和最终价格的概览。
- 在发送之前,业主可检查、更正其输入内容或中止该流程。
- 业主作出关于提前开始履行的声明(§ 14第3款);未作该声明的,无法订购。
- 业主点击“付费订购”(Zahlungspflichtig bestellen)按钮,即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要约并发起付款。
- 付款成功时,合同即告成立;GREM将立即通过电子邮件予以确认。付款失败的,合同不成立。
(9)业主将在GREM开始履行之前收到电子邮件确认。确认邮件包含套餐条件、撤回须知、关于提前开始履行的声明原文及其日期和时间,以及发票。GREM保存订购数据;对业主而言,以电子邮件确认为准。业主可随时在平台上调取、保存和打印本一般交易条款。
§ 12 报告审核
(1)业主可上传由其他估价师或鉴定专家出具的房产价值估价报告。GREM对该估价报告进行审查,并以文本形式告知审查结果(报告审核)。
(2)报告审核目前的价格为每份估价报告100欧元(含19%增值税的最终价格);以订购时显示的价格为准。订购、付款和合同订立依§ 11第6款至第9款执行,撤回权依§ 14执行。预计处理时间将在订购前显示。
(3)GREM的审查结果不是鉴定专家的鉴定报告。审查结果既不是一项独立的价值评估,也不是《德国建筑法典》§ 194意义上的市场价值认定,不能替代鉴定专家的鉴定报告;GREM不出具房产价值估价报告。GREM不实地查看房源;审查结果仅以所上传的估价报告和GREM的数据为依据。审查结果不用于向法院、行政机关、税务机关或信贷机构提交。
(4)业主保证其有权为审查目的向GREM提供该估价报告,例如因为该报告系由其本人委托出具。估价报告的著作权及其他权利不受影响。GREM仅将该估价报告用于审查以及第6款规定的分析。
(5)估价报告以自动化方式读取,也会借助AI。此项处理仅在欧盟境内进行,且所使用的服务不予存储。在告知审查结果90天后,该文件将被删除,但法定保存义务另有要求的除外。
(6)估价报告中的价值信息将在去除个人数据后纳入GREM的AI估价的数据基础,并在文件删除后继续在其中使用。在此过程中,个人数据(例如姓名)不会被纳入。GREM在业主上传估价报告时提示此项使用。
§ 13 责任
(1)对于故意和重大过失、有过错地造成生命、身体或健康损害、依《产品责任法》应承担的责任、恶意隐瞒瑕疵以及在GREM所承担担保的范围内,GREM承担无限责任。
(2)在轻微过失的情况下,GREM仅对违反重要合同义务(基本义务,Kardinalpflicht)承担责任。重要合同义务是指,其履行是合同得以正常履行的前提、且业主通常可以信赖其得到遵守的义务。在此情形下,责任限于合同典型的、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害。除此之外,对轻微过失的责任予以排除。
(3)第2款的限制同样适用于GREM的法定代表人、员工和履行辅助人的个人责任。法定瑕疵担保权利不受影响,但以其不以损害赔偿为内容为限。
(4)经纪人、意向方和合作经纪人不是GREM的履行辅助人。GREM对其服务、信息和行为不承担责任。GREM自身的义务,例如依§ 6第5款进行审核和传递数据时的义务,不受影响。
(5)平台可能因维护、安全原因或GREM控制范围之外的故障而中断。
§ 14 撤回权
(1)业主订购套餐或报告审核的,作为消费者享有自合同订立之日起14天的法定撤回权。详情及撤回示范表格见撤回须知。
(2)撤回以向GREM CAPITAL LIMITED,54 Kestrel Avenue, SE24 0EB London, Vereinigtes Königreich,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作出明确声明的方式进行,例如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可使用撤回示范表格,但并非必须使用。为遵守期限,及时发出即可。
(3)订购时,业主明确要求GREM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开始履行,并确认其知悉在合同完全履行时将丧失撤回权。该声明内容为:“本人明确要求GREM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开始履行。本人知悉,在合同完全履行时,本人将丧失撤回权。”
(4)由此产生以下后果:
- 一旦GREM完全提供所订购的服务,撤回权即告消灭(《德国民法典》§ 356第4款第2项)。在此之前,业主可在撤回期限内撤回。
- 如业主在GREM应其要求已开始履行、但尚未完全提供服务后撤回,业主须就截至当时已提供的服务支付价值补偿(《德国民法典》§ 357a第2款);对于GREM在无有形数据载体的情况下提供的数字内容,无须支付价值补偿(《德国民法典》§ 357a第3款)。
- GREM将立即、最迟在收到撤回通知后14天内,通过同一支付方式退还款项,并扣除应支付的价值补偿。
(5)业主就免费使用合同享有的法定撤回权不受影响。此外,业主可随时依§ 15终止使用合同。
§ 15 期限、终止与删除
(1)使用合同为不定期合同。业主可随时终止该合同而无须遵守任何期限,方式为在GREM账户或应用程序的设置中删除其账户,或向[email protected]发送消息通知GREM。业主可随时删除单个房源。
(2)GREM可提前四周以文本形式终止使用合同。双方基于重大事由终止合同的权利不受影响。对GREM而言,重大事由尤其是指业主严重违反本一般交易条款,或经提示后仍反复违反本一般交易条款。
(3)如GREM在已付费套餐或报告审核完全提供之前进行普通终止,GREM将提供尚未完成的服务,或退还相应部分的价款。业主在此之前终止的,适用法律规定。
(4)删除账户前,业主应下载其希望继续使用的材料。删除后,账户和房源广告不再对他人可见;此后数据以冻结状态保存的期限以及最终删除的时间,由隐私政策规定。发票和付款凭证将在法定保存期限内以冻结状态保存。已交给经纪人的材料仍由经纪人保留(§ 10第3款)。
§ 16 本一般交易条款的变更
(1)对于已付费套餐和报告审核,适用订购时纳入合同的本一般交易条款版本。
(2)就使用合同对本一般交易条款作出变更的,GREM将至少在计划生效前六周以文本形式通知业主。变更仅在业主明确同意时方生效,例如通过在GREM账户中确认。业主不同意的,原版本继续有效;GREM此时可依§ 15第2款终止使用合同。
(3)对于已付费套餐中在一段时间内持续提供的数字服务(例如落地页),GREM仅在符合《德国民法典》§ 327r规定的条件时才会作出变更。
§ 17 投诉与争议解决
(1)业主应将问题和投诉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2)GREM不愿意也无义务参加《消费者争议解决法》(VSBG)意义上的消费者调解机构的争议解决程序。
§ 18 适用法律与最终条款
(1)适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业主惯常居所位于其他国家的,其依该国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享有的保护不受影响((EC)第593/2008号条例(《罗马第一条例》)第6条第2款)。
(2)合同语言为德语。
(3)意思表示可通过电子邮件或GREM账户作出;文本形式即为已足。
(4)本一般交易条款的某一条款全部或部分无效的,合同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无效条款由法律规定替代(《德国民法典》§ 306)。